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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假貨導遊是否應承擔責任?

買到假貨導遊是否應承擔責任?
律師解析:買到假貨導遊一般不承擔責任但是導遊有過錯的除外。
買到假貨屬於欺詐可以要求經營者“假一賠三,五百兜底”。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