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解答>婦幼權益律師解答>

懷孕期間公司倒閉賠償標準

婦幼權益律師解答 閱讀(3.32W)

《公司法》第187條規定,公司破產的,應該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如果是國有企業,按照《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規定,國有企業破產的,應該給予職工破產安置費,標準原則上為破產企業所在地企業職工上年平均工資收入的3倍計算。因此,國有企業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公司破產的,勞動合同終止,但是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女職工的費用有:破產安置費,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和法定補償金,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報銷等。其中,職工工資包括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懷孕期間公司倒閉賠償標準

如果是私企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一樣享受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勞動保護,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遇企業破產,女職工生育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企業應當將其工資、生育醫療費用及有關福利待遇等計算至哺乳期滿(即孩子一週歲止)並在與女職工解除勞動關係時,連同經濟補償金等一次性支付給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生育醫療費用及有關福利待遇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規定執行。如果該企業已為職工投生育保險,女職工生育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應依據《生育保險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女職工的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可由女職工本人持有關生育證明到當地社會勞動保險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