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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放棄繼承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放棄繼承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立遺囑

不可以。
一般情況下,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所立遺囑是無效的。
但是,如果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認可其具有遺囑能力,其訂立的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不滿十六週歲,即使收入再高,其訂立的遺囑也是無效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遺囑無效,自始至終是無效的。即使未成年人長大成人了,該遺囑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