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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處理需要帶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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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違章處理需要帶什麼證件?

交通違章處理需要帶什麼證件

處理違章需要帶的證件有: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不過,現在一般在網上就可以直接處理違章,除非是現場違章,被貼罰單,需要到指定的地點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二、違章不處理的後果有哪些?

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

2、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3、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4、違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賠償。

三、機動車違章的查詢方式有哪些?

1、登陸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車輛違章查詢欄目,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駕駛證編號。點選查詢按鈕查詢即可。

2、搜尋車輛違章查詢——選擇省份——地區——根據提示輸入發動機後六位數即可查詢

3、帶上本人身份證或本人駕駛證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控查詢終端查詢。

4、帶上本人的駕駛證和行車證到當地的交通大隊視窗進行查詢以及處理。

5、通過撥打聲訊電話方式進行交通違章查詢。

6、通過編寫手機簡訊方式進行查詢違章。

如果需要到指定的地點去處理交通違章,交管部門一定會出具書面的行政處罰通知單。需要準備的證件,行政處罰的標準,接受行政處罰的地點,在行政處罰通知單上面寫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