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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什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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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什麼行為

現實中,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偷稅漏稅,這樣的行為顯然都是違法的,而在嚴重的情況下甚至還會構成犯罪。但是,偷稅漏稅罪這是一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了偷稅罪,第203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在認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行為人作出的處罰就不是那麼簡單的了,換言之此時對偷稅漏稅行為的處罰是相對比較嚴重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偷稅漏稅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看其情節嚴重程度,分別追究起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所以可能構成一般違法和刑事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賬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