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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的稅款追徵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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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稅漏稅的稅款追徵期是多久?

偷稅漏稅的稅款追徵期是多久?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繳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二、對偷稅漏稅的法律追訴年限是多久?

偷稅罪的追訴期為5到10年另外,漏稅是指納稅人並非故意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對漏稅者稅務機關應當令其期限內照章補繳所漏稅款;逾期未繳的,從漏稅之日起,按日加收稅款滯納金。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企業或者是個人在應納稅期間內不繳納稅款或者是偷稅漏稅的,稅務機關可以對其進行加徵滯納金,催促企業或者是個人積極納稅,如果是偷漏稅款的數額較大的,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即在經稅務機關追繳後仍舊不納稅的,就可以追究其的刑事責任,至少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