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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個人所得稅未申報罰款怎麼確定?

稅務訴訟 閱讀(2.78W)

一、個體戶個人所得稅未申報罰款怎麼確定?

個體戶個人所得稅未申報罰款怎麼確定?

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有應報批事項必須履行報批手續。納稅人的財產損失、虧損確認和彌補、壞賬準備金的提取、國產裝置投資抵免、減稅、免稅等事項,都必須事前在規定期限內履行有關報批手續後,方可作為稅前扣除專案在稅前予以扣除或抵免、減免。

二、個體戶年終獎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50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為:年終獎乘稅率減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除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於50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等於(年終獎減(5000減月工資))乘稅率減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減(5000減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發年終獎,也就是發年終獎的標準由公司自行決定。在既沒有合同約定,也沒有相關規章制度對年終獎金作出規定的情況下,企業應當有權選擇發或不發年終獎。年終獎是獎金的一種,它是工資的一部分,屬於勞動報酬的範疇。

個體工商戶沒有報稅,需要繳納缺稅總額0.5~5倍要罰款,發放年終獎的標準是由公司自行決定的,員工取得年終獎之後,可以將其作為單獨的一個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個月的收入高於5000元時,超出5000元的部分,應按照一定的稅率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