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稅務糾紛>稅務訴訟>

海關稅收的特點有哪些

稅務訴訟 閱讀(1.69W)

海關稅收具有一般稅收的共性,即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但海關稅收還具有一個其他一般稅收所沒有的特徵,那就是海關稅收的涉外性,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海關稅收的特點有哪些

1、海關稅收的徵稅物件須按國際通行的商品分類規則劃分為具體的稅目,而海關進出口稅則就是海關稅收的稅目稅率表

目前,世界各國通行的商品分類規則是海關合作理事會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各國以此為基礎制定本國的進出口稅則。根據其規定,商品按其屬性、用途和功能等進行分類,每一種商品被冠以特定的六位數編碼,各國稅則中該種商品的稅則號列的前六位數必須與該編碼相同,各國可以根據需要在六位數編碼下增設本國子目。

2、海關稅收的計稅價格必須根據國際通行的規則確定

海關稅收大多采用從價標準計徵,為此必須確定計稅價格,關稅的計稅價格習慣上稱為完稅價格。由於各國自行確定完稅價格極有可能產生事實上的貿易壁壘,對自由貿易造成損害,為此尋求國際統一的完稅價格確定規則始終是海關稅收發展的重要課題之一,《WTO估價協定》便是國際社會尋求統一的完稅價格確定規則的努力所形成的成果。根據這一協議,關稅的完稅價格應為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目前,包括我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都依據《WTO估價協定》制定本國的海關稅收制度。我國海關法規定:“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

3、海關稅收的稅率設定,須考慮國家參與簽訂的國際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

自由貿易與保護主義始終是國際貿易中的一對矛盾,為了從國際貿易中取得最大的利益,在完全自由的國際貿易環境尚未形成之前,參與地區性和國際性的多邊或雙邊貿易協定,是世界各國基於本國利益作出的選擇。這些貿易協定往往要求參與各方約束國際貿易中的稅收負擔水平,並相互間提供對等的稅收待遇。因此,海關稅收的稅率設定並不完全自主,必須考慮國家在國際多邊或雙邊貿易協定中承擔的義務。隨著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的提高,我國不但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而且自2001年5月簽署並加入了《亞洲和太平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發展家成員國關於貿易談判的第一協定》(簡稱為《曼谷協定》,後經修改稱為《亞太貿易協定》)起,又先後與一些國家(地區)和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簽訂了含有稅收優惠內容的貿易協定。這樣,我國的關稅稅率就有普通稅率、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等,其中,最惠國稅率設定不但要適應我國的實際需要,還要考慮我國入世談判中承諾的義務,協定稅率的設定同樣應體現我國在相關協定中的義務,並享受對等的貿易利益。

4、海關征稅對進出境貨物的原產地認定須遵循國際通行的規則

為了嚴格限制各國提供的海關稅收優惠的受益範圍,確保各國的海關稅收國別化差別待遇政策得到實施,必須對進出口貨物的原產地進行鑑別。但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程序的深入,生產的國際化分工也在向縱深發展,多個國家參與制造的產品越來越多,為此需要一套判別貨物原產地的技術和標準,這就是原產地規則,代表之一就是WTO《原產地規則協議》,它也成為對世界多數國傢俱有約束力的國際通行原產地規則。為了鼓勵區域性自由貿易區和國際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形成,WTO《原產地規則協議》承認各國在依據該規則制定普遍適用的原產地規則的基礎上,為實施區域或雙邊自由貿易而制定特殊原產地規則的權利。我國從2005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就是依照其制定的普遍適用的原產地規則,此外我國還依據一些區域性貿易協定製定了這些協定項下的原產地規則。

5、海關稅收的經濟影響具有涉外性

由於海關稅收的徵稅物件主要是進出境的商品,生產地和消費地跨越不同國家,使得稅收的影響具有了跨國性。生產地國家的稅收政策必然通過成本影響商品的價格,從而影響消費者的支付價格,進而影響消費地市場對商品的需求,反之,消費地國家的稅收政策直接影響消費地市場,反過來影響生產國的生產。海關稅收的經濟影響所表現出來的涉外性使得海關稅收成為了國際經濟甚至是國際鬥爭的武器。

在一個開放程度不高的經濟體中,由於國際貿易和其他對外經濟交往只處於較低水平,海關稅收的涉外性沒有得到充分體現,海關稅收的重要性也不可能得到充分認識,因此對海關稅收的相關研究較為薄弱。但是,在經濟開放度較高的經濟體中,海關稅收的涉外性不容忽視。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30年的發展,我國的開放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根據亞洲經濟資料庫(CEIC)公佈的一份統計資料,我國到外貿依存度已經達到了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