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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 定損時間什麼時候?

交通事故,定損時間什麼時候?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的鑑定期限一般是30日。
我國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