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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交通事故傷殘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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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交通事故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什麼時候進行

根據《道路》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鑑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因此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在治療終結後進行。


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即受傷者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和功能鍛鍊後,其功能恢復到一定的程度處於穩定狀態,此時才能準確評定傷殘的程度。出院一般情況下可認為是治療終結,醫院認為病人病情穩定,已不需要進行繼續治療的話,可以出院回家休養,這樣患者出院時就是治療終結之時。但是,如果病人出院後因原病情的反覆又入院治療,這種情況應當視為治療沒有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