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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是什麼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作為自己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的責任人作出罰款、拘留、限制駕車人員的資格等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據,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於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