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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 閱讀(1.83W)
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什麼意思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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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具體是什麼意思呢

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從1992年1月1日起按規定記載。具體規定如下:
1.1992年1月1日後實際繳費年限期間的繳費工資,根據其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或按被徵地農民納入城保體系、農保轉城保規定推記或換算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
市區統籌範圍以外轉入人員的繳費工資,根據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確認的歷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記載。
按規定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的繳費工資,1992年至1995年期間按市區事業單位職工平均工資記載,1996年按省、市職工平均工資平均數記載,1997年後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基數記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已記載1996年底前繳費記錄的,按實際繳費基數記載。)
2.1992年後因在部隊服役或在未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按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繳費工資,在其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時,按以下辦法確定並記載:1992年至2002年期間的服役或工作時間,繳費工資按歷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平均數記載;2003年至2007年期間的服役或工作時間,繳費工資按歷年省、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平均數記載;2008年1月後的服役或工作時間,繳費工資按歷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