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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養老保險關係怎麼處理

養老保險 閱讀(2.23W)

職工不可能長期在一家單位上班,會涉及到換工作、退休等特殊情況。而在繳納了養老保險的情況下,職工養老保險關係此時該怎麼處理呢?畢竟職工的養老保險是個人與單位共同繳費的。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你做詳細解答。

職工養老保險關係怎麼處理

一、職工養老保險關係怎麼處理

1、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或者公務員進入企業工作後再次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並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單位和個人繳費本息之和併入養老保險基金。

2、沒有參照或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其工作人員流動到企業時,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按本通知規定實行一次性補貼、補貼費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二、職工醫療保險關係怎麼處理

1、職工在同一統籌地區內流動時,轉出和轉入單位的個人賬戶均實行社會管理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不轉移;轉出單位的個人賬戶實行社會管理,轉入單位的個人賬戶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應對職工個人賬戶進行清算,個人賬戶有結餘的,可以以貨幣的形式發還給職工,轉出單位的個人賬戶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轉入單位的個人賬戶實行社會化管理的,轉入單位和轉入職工應按規定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為職工建立個人帳戶。

2、職工跨統籌地區流動時,應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執行轉入地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享受轉入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轉出和轉入單位個人賬戶均實行社會化管理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為職工辦理個人賬戶轉入、轉出手續;轉出單位職工個人賬戶實行社會化管理,轉入單位職工個人賬戶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對職工個人賬戶進行清算,個人賬有結餘的,可以以貨幣的形式發還給職工;轉出單位職工個人賬戶未實行社會化管理,轉入單位職工個人賬戶實行社會化管理的,轉入單位和轉入職工應按轉入地的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規定為職工建立個人帳戶。

3、職工流動後,其它醫療保障待遇按轉入地的有關政策規定調整。

養老保險的費用是由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共同繳納的,因此要是職工辭職的話,那麼就會出現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的情況。當然,如果是職工退休的話,那麼此時就不用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符合條件的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領取養老保險金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周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