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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還繳納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 閱讀(2.98W)
取保候審期間還繳納養老保險費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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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費繳納基數

1、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2、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範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如今城鎮企業職工都要求購買養老保險,其繳納費用一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而另一部分則由職工個人承擔。職工一般按照核定繳費基數的18%進行繳費,通常都是由用人單位從職工每個月的工資中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