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失業保險>

在我國勞動合同到期離職失業金嗎

失業保險 閱讀(2.79W)

在我國勞動合同到期離職失業金嗎

時間從來都不會有靜止下來的那一刻,所以我們的工作也是會伴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會有到期的那一天的。處理合同到期以後的問題職工個人當然是有很大的選擇權利的,不管是想要跳槽或者是單方面被公司辭退職工權益都會有法律進行保障。可是有些職工面對合同到期比較關注的反而是,在我國勞動合同到期離職失業金嗎?

一、在我國勞動合同到期離職失業金嗎?

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1、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7日內,由用人單位持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單位組織結構程式碼證原件及影印件,職工檔案,戶口簿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社保參保職工減少受理憑證(若無可提供蓋過登記章的養老保險手冊)送職工戶籍所在區就業服務機構。

2、員工應在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檔案、失業登記證明書,攜帶一寸免冠照兩張、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辦理失業登記。失業登記後,應當參加職業培訓,開展求職活動,並按月到經辦機構(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每月10、11日(遇節假日順延),失業人員本人憑失業證、私章到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或社群勞動保障服務室辦理領取手續,每月22日起失業人員可持太平洋卡領取失業保險金。

三、失業保險金待遇享受期限與標準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以下稱享受待遇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以下稱繳費時間)確定:

(一)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餘數超過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所在市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確定。失業人員在辦理失業登記時,已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應提供參保憑證,經辦機構核實後,按照其每個月失業保險金的10%享受失業人員醫療補助金;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照其每個月失業保險金的5%享受失業人員醫療補助金。

離職能不能領失業金是要分成兩種情況來看待的。我們就拿合同到期離職來說,如果離職是您自願作出的這種決定,當然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其次,就算是合同到期後非本人意願離職的,但是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是繳費業務已經滿了一年的,否則也不能領取的。因此,合同到期離職失業金嗎的問題,就要看您當前離職的實際狀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