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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生育保險 閱讀(1.56W)

一、山西省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山西省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局並未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進行明確規定,由各地區按照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用人單位的具體繳費比例由各統籌地區根據政策內生育人數、生育津貼及生育醫療費等費用支出情況確定,並根據經濟發展和基金使用情況適時調整。針對山西省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修訂了《關於生育保險繳費的通知》。《通知》中對2016年的生育保險繳費標準及繳費比例重新定義。為提高生育保險基金使用效率,減輕用人單位負擔,山西省決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將生育保險費率全部降低到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以內,一般不低於0.4%。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比例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二、生育保險的規定

大部分人會把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混為一談。生育保險是指國家將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她們恢復勞動能力、選擇工作崗位。生育保險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通常由現金補助和實物供給兩部分組成。現金補助主要是指給予生育婦女發放的生育津貼。實物供給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醫療保健、醫療服務以及孕婦、嬰兒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範圍、條件和標準主要根據本國的經濟勢力而確定。生育保險制度的基本內容有:生育保險的適用範圍,生育保險基金籌集等問題。而醫療保險是指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簡而言之就是生育保險在婦女職工懷孕產檢的時候,國家就已經提供補助了,而醫療保險則是在住院生產時才提供補助。

經過小編的介紹,希望您對山西省生育保險繳費比例有一定了解了。山西省幅員遼闊,地區差異性比較大。各個地區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和基金使用情況,生育保險費率以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不大於0.5%,一般不小於0.4%的原則由用人單位進行繳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