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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險政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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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生育保險最新政策。

上海生育保險政策是怎樣的

關於申領本市生育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參加本市生育保險,且符合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女職工生育、流產的,可以按規定向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二、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三、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12個月且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已繳費月數÷12後所得的比例支付,剩餘部分由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先行支付;用人單位為該職工累計繳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繳費滿9個月後,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撥付已先行支付的費用。

四、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本市已有規定如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二)2016年上海生育保險待遇新規亮點。

1、對女職工:新規實施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繳費期限不滿1年的,生育生活津貼只能按2892元的最低標準計發;新規定實施後,只要生育或者流產時正常參加本市生育保險,就可以按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生活津貼,總體待遇“不降反升”。

2、對單位:對於正常參保繳費且用工規範、依法履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義務的用人單位而言,不會受到影響;但對於操作不規範、意圖“鑽空子”的單位和個人,則將受到制約和限制,這符合社會保險權利義務相對應原則,也將促進用人單位更加註重遵守女職工勞動保護有關規定。

(三)適用物件。

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生育或流產發生在2016年7月1日以後的女職工。

以上是小編對於上海生育保險政策的一些概括總結。生育保險是國家給予女職工的福利,女職工在懷孕生育期間可以享受生育保險的各項政策福利,所以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一定要按照政策規定申報生育保險,這樣才能更好的享受此福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濰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