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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育保險法的內容有

生育保險 閱讀(1.81W)

一、成都市生育保險法的內容有?

成都市生育保險法的內容有

用人單位和人員參加生育保險時應提供下列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一)用人單位: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它核准執業證件;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程式碼證書;

3、《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申報表》;4、《社會保險人員增加表》;5、勞動合同;6、省、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它有關證件、資料。

(二)沒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

1、身份證;2、戶口薄;3、個人結算性存摺;4、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它證件、資料。

二、生育保險醫療費標準是多少

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的支付標準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定額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1)順產(含7個月以上引產)分娩的醫療費:1900元(含產前檢查費,下同);

(2)難產分娩的醫療費:2100元;

(3)剖宮產手術的醫療費:3500元;

(4)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費用在該分娩支付標準基礎上增加20%費用;

(5)妊娠3個月以上(含3個月)7個月以下引產每人次400元;

(6)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每人次200元。

三、生育保險能報銷多少

生育保險共保四項內容:一、生育津貼;二、生育醫療費用;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四、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生育保險政策強調,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也就是說,生育津貼不會低於單位平均工資標準。”舉例來說,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5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由生育保險基金統一支付給單位後,超過平均工資的500元用人單位不能剋扣;假如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35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

以上就是對生育保險法的內容有什麼的相關解釋。生育保險的查詢可以通過撥打電話或者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以及登入線上的社保局網站進行查詢生育保險的相關繳納明細。並且可以查詢生育保險的個人賬戶有: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