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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社保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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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社保證明書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社保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

社保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  
  同志:      
     你與本單位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於      年月日因(原因)解除(終止)。你在本單位崗位上工作,工作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月。    
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社保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一式七份,用人單位留存一份,一份存入本人檔案,四份交勞動合 同訂立和履行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仲裁科、養老、失業、醫保中心各一份),一份本人持用。
   2、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如有爭議,可在收到本證明一年之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3、此證明應當履行簽收手續以備查。不辭而別未辦理任何手續離職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按相關法規及內部規章制度作出處理決定,並採取公告或委託公證機構送達的方式送達。
   本證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