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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受傷社保怎麼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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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員受傷社保怎麼賠付?

職員受傷社保怎麼賠付?

職員受傷若可以用社保賠付,是用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相關治療費用。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不交社保怎麼計算賠償?

單位不交社保的話對於個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補繳,但是沒有賠償的。

用人單位不及時為員工參加社保的話,只能由當地社保機構等依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要求對其進行處罰並督促其及時為員工參保,但是並不涉及到對員工的賠償、補償問題。

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社保,同時也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二)款規定解除合同,並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款和第四十七條規定主張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若職員並沒有繳納社保,那麼在受傷之後,職員當然並不能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此種情形下若職員受的是工傷,那麼由單位來承擔醫療費等費用的支付責任。對於繳納了社保的情形,相應費用則有社保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