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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物業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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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物業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目前,全國各地城市的地方人民政府都頒佈了物業管理公司經營資質審查的規定。具體註冊條件如下:一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註冊條件:
1、管理物業規模在50萬平米以上,或者管理涉外物業在20萬平米以上;
2、管理物業型別在三種以上或者管理涉外物業兩種以上(物業型別是指多層、高層住宅、公寓、別墅、商住樓、辦公樓、商場、廠房等以及其他特種房屋);
3、20%以上的管理專案獲得過建設部授予的“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稱號,20%以上的管理專案獲得省級城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稱號;
4、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企業經理取得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80%以上的部門經理、管理員取得從業人員崗位證書;
5、具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和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同時還建立了維修基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6、企業註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