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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產假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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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產假有多少天
根據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要求: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此外,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於延長生育假的時間,各個省份的規定有差異,主要可以參照各省的計劃生育條例。例如: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法生育小孩的除享受國家法律、法規待遇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