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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起訴?

涉外婚姻 閱讀(3.2W)
涉外婚姻如何起訴?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國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問題主要涉及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問題。涉外婚姻關係的處理通常涉及不同國家的法律衝突問題。現在,涉外婚姻在我國越來越常見,涉外婚姻的增多是我國對外開放程度加大的一種體現,但涉外婚姻也產生很多的問題,造成離婚也是比較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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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起訴離婚

涉外離婚訴訟,向法院遞交的法律文書材料至少要包括以下幾項:

第一,當事人的身份材料證件,如護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

第二,當事人的婚姻締結證明檔案,如結婚註冊證書,也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

第三,當事人委託國內律師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別授權委託書,也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第四,如果是國外一方當事人為原告,需要將起訴狀公證和認證後遞交國內律師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國外一方當事人為被告,需要書寫離婚宣告書,表述清楚對離婚的態度以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確定意見,經所在國公證及認證後由委託代理人轉交法院即可。

以上就是涉外婚姻如何起訴離婚的具體內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