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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險的範圍包括哪些?

國際貿易 閱讀(1.66W)

在我國的汽車、火車和飛機等交通工具還沒有普遍的發展的時候,我們很多的運輸都是靠海上運輸,海上運輸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也是保障我國自古以來的交通運輸的重要作用。一切險的範圍包括哪些?這個其實就是綜合險的一種叫法,包括貨品的損害和一些變質的問題。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切險的範圍包括哪些?

一、一切險的範圍包括哪些?

一切險又稱“綜合險”。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主要險別之一。除承保平安險、水潰險全部責任外, 還承保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各種外來原因所造 成的全部和部分損失保險。承保的外來原因損失 包括:偷竊、提貨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滲漏、碰 損、短量、混雜、串味、沾汙、受熱受潮、鏽損、鉤 損、包裝破裂等危險造成的損失。一切險並非承保 一切損失,對被保險人故意行為、貨物自然損耗、固 有瑕疵與本質缺陷、以及戰爭、罷工等造成的損失, 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1982年1月1日修訂頒佈 的倫敦保險人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以“A”險代表一 切險。

不論全損或部分損失,除對某些運輸途耗的貨物,經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雙方約定在保險單上載明的免賠率外,保險公司都給予賠償。一切險是海上運輸保險的基本種類之一,是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險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均負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一切險所負責的險別包括平安險、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貨物因戰爭、罷工、進口關稅、交貨不到等原因所致的損失,不在一切險的責任範圍以內。投保一切險是投保人因附加險的種類繁多,為避免遺漏,保障貨物安全而投保的一種安全性較大的險別。通常是在所發運貨物容易發生碰損破碎、受潮受熱、雨淋發黴、滲漏短少、串味、沾汙以及混雜汙染等情況下投保一切險。

二、一切險索賠物件

1、向保險公司索賠

向保險公司索賠要滿足4 個條件:

(1) 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必須具有保險利益;

(2)被保險人必須投保了相關險別;

(3)損失不屬於除外責任;

(4)在保險的責任期限內。

2、買方向賣方索賠

買方向賣方索賠通常是賣方違反貿易合同中的條款。

3、向承運人索賠

這種情況下,通常應滿足下列條件:

(1)未按提單記載內容交貨或貨物發生損壞;

(2)損壞發生在承運人的責任期限;

(3)不屬於承運人的免責範圍。

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應按規定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外匯保險業務:

《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指引》

(一)外匯財產保險;

(二)外匯人身保險;

(三)外匯再保險;

(四)法規規定的其他外匯保險業務。

不符合本指引規定的,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境內應以人民幣進行保險合同計價和結算。

我們知道連線東西方的文化和經濟交流的,除了有路上的絲綢之路以外,還有許多的就是海上的絲綢之路和一些遠洋的航行,為我們帶來很多的文化、經濟的交流。一切險的範圍包括哪些?這個包括的東西比較多。這個要為我們的海上運輸的安全性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