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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一切險的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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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一切險指的是針對各種裝置與裝置的安裝工程(包括電氣、通風、給排水以及裝置安裝等工作內容)提供所需保險的一種險種。
安裝工程一切險承保因保險合同責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及與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財產損失
安裝工程一切險主要面向工程專案的業主、投資者和承包商,將採用除外列明方式,為機器裝置的安裝和除錯提供了一切險保障,包括但不限於:火災,爆炸,洪水,風暴,暴雨,雷電,颶風,暴風,地震,海嘯。除此以外,還可承擔業主或承包商依法必須承擔的、由機器裝置安裝所造成的對第三者財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的賠償。
《保險法》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安裝工程一切險的承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