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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沒有結婚檔案算事實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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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沒有結婚檔案算事實婚姻嗎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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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沒有檔案的結婚證有效嗎

有效的。只要結婚證是真實的,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婚姻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自1994年2月1日以後《婚姻法》就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的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法院將按有利於孩子成長原則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