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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產權的房子可以落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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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2-18 20:09:05瀏覽:6582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是不能進行落戶的。我國的法律中相關條款明確的規定了集體產權的房子是不能擁有或者辦理房產證的,因為該房產無法進行買賣,也無法進行轉讓,因此是無法獲得相應的房產證的。
集體產權的房子可以落戶嗎?

一、集體產權的房子可以落戶嗎?

是不能辦理落戶的。根據落戶相關政策,集體產權房既不能辦理落戶,也無法具備房產證,買賣無法獲得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沒有法律效應。購房者只具備使用權,無法獲得所有權。集體產權房,是指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

二、集體產權房有哪些不能享受的權利?

國家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城市開發房地產均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農村則是集體土地所有與使用一體。農民申請修房均是在其範圍內審批的宅基地上修建,這種房屋是不納入城鎮房屋交易的範圍,其交易行為和結果不受保護。

如果購房者在取得房屋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那麼他所購的房屋所有權處在一種未經法定形式確定的狀態,購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

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被宣佈無效,法律不予保護無效的民事行為,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2、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唯一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3、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4、如因專案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5、無法部分改建所購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擁有以上所說的全部權利。

我國的政策中明確的規定了集體產權的房子是不可以進行落戶,也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沒有房產證就意味著不能進行買賣、轉讓、置換和繼承等一系列的行為,即使是申請了,也會因為材料或者條件不符合會被相關部門做出駁回的處理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