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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票代售許可有什麼法律依據

企業納稅 閱讀(1.24W)

一、印花稅票代售許可的法定依據

印花稅票代售許可有什麼法律依據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專案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1988]255號)

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專案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2004年第412號令)第235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年9月29日財稅[1988]25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稅務行政許可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73號)。

二、印花稅票代售許可的基本規範

1、辦稅服務廳接受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時接收;不符合

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接收原因。

2、辦稅服務廳1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資訊轉下一環節按規定程式處理。

3、辦稅服務廳收到反饋後1個工作日內通知納稅人領取辦理結果。

4、本事項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

5、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辦稅服務廳進行公告。

三、申請條件

1、《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

2、《委託代售印花稅票協議》4份。

3、加蓋單位公章的安全保證說明。

4、《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5、《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6、加蓋公章的《銀行開戶許可證》影印件。

7、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8、申請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被委託人的身份證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四、 登出條件

1、登出稅務行政許可書面申請。

2、《代售印花稅票許可證》。

3、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4、申請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被委託人的身份證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五、申報材料

1、 單位代售印花稅要提供單位身份證明,如稅務登記證或機關、事業、社團法人證明等證件;

2、個人代售印花稅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包括經辦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工作證以及其他能證明經辦人身份的證件

六、印花稅票代售許可的辦理程式

1、提出申請;

2、受理申請;

3、審查;

4、決定;

5、變更與延續。

印花稅票代售許可是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允許後,進行的申請。在印花稅票代售許可申請時,要注意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按照印花稅票代售許可的辦理程式進行辦理,同時,要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嚴格遵守程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