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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加工承攬合同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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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加工承攬合同計稅依據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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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怎麼計算印花稅

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即計稅金額)萬分之五貼花計稅。《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