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擔保合同
{子問題開始}保證合同
甲方(債權人):
乙方(保證人):
丙方(債務人):
為了確保債權人對債務人的 債權按期足額實現,保證人自願為債務人的債務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數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小寫 元。
第二條 保證人擔保的範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為實現債權、抵押權、質押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交通費、文印費等。
第三條 保證方式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乙方提供抵押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將積極辦理掛靠公司同意對外擔保的證明檔案及相關登記部門抵押、質押備案手續。
第七條 甲方於債務人不能於____年_____月 日前未清償全部債務時,甲方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押物拍賣優先受償。處分抵押物,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定任何障礙。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間未經債權人同意,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利益否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