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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裝置進口合同(CIF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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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裝置進口合同(CIF條件)

成套裝置進口合同(CIF條件)

目 錄

第一章 定 義

第二章 合同範圍

第三章 價 格

第四章 支 付

第五章 交貨與保險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七章 技術檔案

第八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第九章 標準與檢驗

第十章 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和驗收

第十一章 保證與擔保

第十二章 改進與回授

第十三章 保 密

第十四章 索 賠

第十五章 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七章 稅 費

第十八章 仲 裁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附 件

附件一: 賣方供應範圍內的合同裝置清單

附件二: 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範圍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交付時間表(略)

附件三: 合同裝置、合同專案和合同產品的規格、效能、保證數值(略)

附件四: 技術服務範圍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待遇條件

附件五: 技術培訓範圍和買方技術人員的待遇條件

附件六: 合同裝置的交付時間表(略)

附件七: 合同裝置各分項的價格表(略)

附件八: 設計聯絡的安排和設計包裝的交付(略)

附件九: 設計標準和規則(略)

附件十: 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和驗收的安排(略)

附件十一: 賣方開立的關於預付款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附件十二: 買方開立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成套裝置進口合同(CIF條件)

本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公司(根據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 義

除雙方當事人另有明確的書面約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合同裝置:賣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的用以生產合同產品的裝置、材料、零部件或備件。

1.2合同專案:賣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以生產合同產品的技術和裝置以及買方提供的與這些技術和裝置相配套的輔助設施。

1.3合同產品:本合同專案生產的具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規格、效能、技術指標的產品。

1.4合同價格:買方因賣方全部且適當履行合同義務而支付的本合同附件七規定的總價。

1.5合同幣種:用以支付本合同價款的貨幣,即_________________。

1.6買賣雙方銀行:買方銀行為_________;賣方銀行為__________。

1.7安裝:本合同附件十規定的合同專案全部裝置的裝配、就位和連線等組裝工作。

1.8試車安裝之後裝置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以檢測合同裝置的機械效能。詳見合同附件十。

1.9投料試生產:本合同附件十規定的合同專案連線公用設施和投入原料以試製合同產品。

1.10效能測試:檢測本合同附件三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包括裝置的各項效能和產品的技術指標。

1.11驗收:如果考核結果表明,合同專案能夠全部達到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則視為買方所驗收。

1.12裝卸港口:裝運港為__________;卸貨港為_________。

1.13目的地機場:__________。

1.14工作現場:執行合同專案的場所,即__________(地點)。

1.15現場代表:合同雙方各自任命的在工作現場代表己方全權處理與合同義務有關的一切事務的人員。

1.16技術檔案:本合同附件二、三、八、九中所列的與合同專案的設計、檢驗、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操作、維修等 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規格、圖紙和檔案。

1.17技術服務: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就合同專案的設計、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操作、維修等工作,向買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協助和監督。

1.18技術培訓: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就合同專案的設計、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操作、維修等工作,向買方提供的技術上的培訓。

1.19檢驗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設立在卸貨港和/或工作現場的或鄰近的分支機構。

1.20保證期:始於合同專案驗收通過之日,在此期間,賣方保證合同專案的正常、穩定執行,並對出現的任何缺陷予以排除。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規定。

1.21合同生效日: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各自國家的審批機關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章合同範圍

2.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______________(合同專案),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專案所需要的合同裝置、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合同專案的設計、技術檔案、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詳見本合同附件一、二、四、五、八、九。

2.2賣方所供應的合同裝置見附件一,合同裝置的規格、效能和保證指數見附件三。

2.3賣方同意授權買方以獨佔性的/非獨佔性的,可轉讓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__________專利和/或專有技術進行合同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還可輸往___________,詳見合同附件二。

賣方不得阻止買方在本合同到期後繼續使用該專利和/或專有技術。

2.4賣方應承擔本合同專案的設計工作,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2.5賣方應依據本合同附件二、三、八和九的規定向買方提交技術檔案。

2.6賣方應依據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7賣方應向買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技術培訓,培訓人數、地點和範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8在本合同專案驗收後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以優惠的價格向買方提供為本合同專案正常執行所需的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將另籤協議

第三章價 格

第四章支 付

4.1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本合同貨幣通過買賣雙方銀行進行。

4.2買方以下列方式進行支付:

4.2.1預付款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_天內,將本合同第3.2.1,3.2.2,3.2.3,和3.2.5條所規定費用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4.2.2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設計、技術培訓和技術檔案費用的支付。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_天內,憑賣方基本的設計圖,將本合同3.2.2,3.2.3和3.2.5條所規定的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設計、技術培訓和技術檔案費用的百分之(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A.註明運費已付的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或交郵的基本設計圖航郵掛號收據;

B.簽發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發票註明支付金額,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費用部分);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天內,憑賣方詳細的設計圖,將本合同3.2.2,3.2.3和3.2.5條所規定的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設計、技術培訓和技術檔案費用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4.2.3合同裝置價款的支付: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根據每批裝船按比例,將本合同3.2.1條所規定的合同裝置的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4.2.4合同專案驗收後的支付: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將本合同第3.2.1,3.2.2,3.2.3和3.2.5條所規定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A.買賣雙方現場代表簽署的合同專案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發票註明支付金額,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費用部分;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合同專案保證期後的支付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將本合同第3.2.1,3.2.2,3.2.3和3.2.5條所規定價款的百分之_____(%),即________(大寫:_______),支付給賣方。

4.2.6技術服務費用的支付:

在賣方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的每___________月,且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__天內,買方將本合同第3.2.4條所規定技術服務費用支付給賣方。

A.簽發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發票註明支付金額和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費用部分;

B.買賣雙方現場代表聯合簽署的時間表二份;

C.即期匯票二份。

4.3如果賣方不能按期提交第4.2.3條規定的單據,因此在卸貨港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管費和過期罰款)均由賣方承擔。

4.4如果合同規定的預提稅、預定的違約金和/或損害賠償金應由賣方支付,買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賣方的款項中扣除。

4.5所有在買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而發生在買方銀行以外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五章交貨和保險

5.1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批將本合同專案的裝置交付完畢。

5.2本合同裝置的總毛重大約為_____噸,淨重為_____噸,總體積大約為________立方米。

5.3本合同專案裝置的交貨港為_________;卸貨港為____________.

5.4賣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六所規定的時間表,在合同生效後____月內向買方提交初步交貨計劃表一式六份。初步交貨計劃表包括合同號、項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毛重、大約總體積、預計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和/或易燃品的品名及其國際危規號等,並提出超大和/或超重裝置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

5.6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____月內,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項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每件裝置的大約毛重、淨重、單價、總價、每件裝置的大約尺碼、體積、交貨港、預計的裝船如期和超大和/或超重裝置的外形包裝草圖。

5.7合同裝置中如含有危險和/或易燃專案,賣方應提交英文說明書一式六份,說明名稱、特點以及該裝置事故處理和防範措施。同時,賣方應指導船公司在提單上標明該裝置的箱號/集裝箱。

5.8合同裝置保管如有特殊要求,賣方應提供英文說明書一式六份,說明在陸地運輸和保管中的特別防範措施。

5.9合同裝置的裝船應儘可能地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裝在甲板上的裝置和材料,賣方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的保護措施。

5.10在每批裝置備妥待運前不遲於________天,賣方應以傳真通知買方如下內容:

同時賣方還應航寄給買方下列檔案,每件一式六份:

5.11賣方負責預訂船位,可從下列名冊中選定船公司:

5.12非經買方同意,買方不接受“甲板上裝運”或“轉運”。

5.13為了方便接收和陸地運輸,賣方應在每批裝置裝船後________小時內,以傳真通知買方下列事項:合同號、合同裝置名稱、實際 裝貨數量、總的毛重、總的體積、船名、裝船完成日期或開航日 期、預計到達卸貨港日期。如果賣方實際裝船的合同裝置件數與賣方前期的通知有差異,該差異應分別說明。

裝船後______天內,賣方應分別向買方和收貨人航寄提單、簽發的商業發票、廠家的質量證書、產地證書、保單或保險憑據和裝箱單等 單據各一式一份。

5.14第三方的海運提單是不被接受的。

5.15如果賣方不能按照最終的交貨時間表交貨,賣方應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其遲延交貨的違約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的違約金為遲延交付裝置價值的百分之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的違約金為遲延交付裝置價值的百分之________。

C.第九周後,每週的違約金為遲延交付裝置價值的百分之____. 在計算違約金時,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違約金的總量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違約金的支付不能免除賣方繼續履行交付裝置的義務。

5.16賣方應向信譽卓著的保險公司以買方為受益人按合同裝置發票金額的110%投保一切險、戰爭險和甲板險(如有甲板裝運)。按合同金額投保,並表明可在中國索賠,且不得含有免賠條款。

如果合同裝置在運輸過程中丟失和/或損壞,賣方應協助買方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或為買方利益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如買方要求,賣方應以原合同價格按原樣向買方增補。

第六章包裝與標記

6.1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包裝應由賣方負責。賣方交付的所有裝置應具有適合遠洋和陸地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新的、堅固的木箱包裝,賣方應根據裝置的特點和需要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和防其它損害等必要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合同裝置安全無損地運抵工作現場。

6.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A.合同號;

B.嘜頭標記;

C.目的港;

D.收貨人;

E.合同裝置名稱及項號;

F.箱號/件號;

G.毛重/淨重;

H.尺碼(長x寬x高,以毫米表示)。

6.4凡重量為2噸或超過2噸的合同裝置,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裝置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同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下列檔案:

A.詳細的裝箱單一式二份;

B.質量證書一式二份;

C.與合同裝置相關的技術檔案一份;

D.需組裝的機器與部件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如果是集裝箱運輸,賣方要仔細檢查集裝箱以使處於良好狀態的集裝箱來運輸該合同裝置。集裝箱內要有足夠的填充物或楔子以防合同裝置在集裝箱內搖晃。賣方應對其疏忽而造成的合同裝置損壞承擔責任。

6.7如果合同裝置的損壞或丟失是由於不正確的包裝和/或不適當的保護措施所致,賣方應根據合同的規定負責修理、替換和/或賠償。如果合同裝置出現錯運是因為錯誤或模糊包裝和/或裝船標誌所致,賣方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6.8賣方使用的木製包裝物應能防蟲害侵襲,如果在檢疫檢驗中發現蟲害,賣方應承擔在卸貨港對包裝予以煙燻消毒或替換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章技術檔案

7.1本合附件二、三、八和附件九規定了技術檔案的內容。除非另有規定,技術檔案應採用公制,說明和解釋採用英文。

7.2賣方提供的技術檔案,應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見所未見的封面上應註明下列內容:

7.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月內,賣方應分批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交付技術檔案。

7.4在交付技術檔案後__________小時內,賣方應用傳真通知買方交付日期、件數、航班號和大約毛重,並向買方提交下列檔案:

A.空運提單二份(註明合同號和收貨人);

B.技術檔案的詳細清單二份。

如果技術檔案發生短缺、丟失和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後立即免費對短缺、丟失和損壞部分予以更換。

7.5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所加註的日期應視為技術檔案實際的交付日期。

7.6賣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和所規定的時間表交付技術檔案。如果賣方沒有按期按批交付技術檔案,賣方應按下列比例承擔延期交付違約金:

不足一週按一週計算違約金。不管涉及到哪一部分技術檔案延期交付,應將本合同第3.2.2和第3.2.3條所規定的技術檔案的總價(包括許可費和設計費)作為計算違約金的基礎。賣方延期交付技術檔案的違約金的總量不得超過本合同價的百分之_____,賣方支付違約金不能免除其繼續交付技術檔案的義務。

第八章設計和設計聯絡

8.1為使本合同專案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八和本章的規定實施設計和設計聯絡。

8.2買賣雙方任何一方所承擔的設計範圍和所提供的技術檔案詳見本合同附件八,買方提交的技術檔案應作為初步設計。

8.3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費用、參加人員的人數和資格等,詳見附件八。

8.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個月內,賣方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協商會”並在會議前向買方提交相關的技術檔案,包括本合同附件九所規定的標準和規範。賣方有權對該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在“協商會”上經雙方討論商定的標準和規範作為初步設計。

“協商會”期間,雙方應簽署協商會議紀要,以此作為初步設計。

8.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個月內,買方應根據附件八的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賣方所在地參見初步設計聯絡會議,賣方應根據附件的八規定在會議前向買方提交初步設計檔案。買方有權對前述檔案提出意見,賣方對此應予充分考慮並因此修改該設計。初步設計經協商後,雙方應簽署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8.6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個月內,買方將派遣技術人員到賣方所在地參加最終設計協商會議,在此期間,雙方應簽署協商會議紀要。

8.7在設計聯絡會議期間,賣方應協助買方技術人員到生產合同裝置的製造廠參觀並回答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專案技術事項有關的一切問題。

第九章標準與檢驗

9.1賣方對本合同裝置的設計、選材、生產和檢驗等,應根據雙方在設計聯絡期間簽署協議的規定以及賣方和/或買方國家現行標準規範進行,詳見本合同附件九。

9.2賣方或生產廠家應對合同裝置進行檢驗並向買方提交廠家的質量合格證書和發貨前的檢驗記錄,因此所發生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9.3買方有權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和/或生產廠家國家同賣方檢驗人員一起對主要裝置的生產程式和質量進行檢驗。賣方應免費向買方的檢驗人員提供工作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必要的技術檔案、檢驗工具和儀器。

賣方應提前_______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收到該通知後_____日內確認是否派遣技術人員。

9.4主要裝置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方檢驗人員在場,買方檢驗人員有權參加與合同裝置有關的會議。

9.5賣方應充分考慮買方檢驗人員提出的意見,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處,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如果買方的技術人員不能按期到場並不屬於賣方的過錯,賣方有權自行安裝和檢驗。

9.6裝船前的檢驗並不能替代卸貨港和/或工作現場的檢驗,也不能免除賣方基於本合同的擔保義務。

9.7對合同裝置的開箱檢驗應由工作現場的檢驗機構履行。買方應在開箱檢驗前__________天將檢驗的日期通知賣方,賣方可自費派代表參加。如果賣方代表不參加開箱檢驗,該檢驗機構有權缺席檢驗。

在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裝置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其它與合同規定不符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即作為買方向賣方索賠的有效證據。

9.8如是集裝箱運輸,集裝箱的開啟和返還不屬於開箱檢驗。

9.9如合同裝置在保證期間發現缺陷,無論什麼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適當的材料等,買方都有權申請檢驗機構予以檢驗,並根據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9.10如果發現技術檔案所規定的標準和規範不完整,檢驗機構可自主根據買方國家現行標準和/或其認為其它適當標準進行檢驗。

第十章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和驗收

10.1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和驗收均由買方在賣方的技術指導下進行,技術服務的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0.2安裝開始前_______天,雙方各自任命一名工地代表。雙方將根據本合同附件十的規定實施本合同專案的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和驗收,詳細情況將記錄於工作日誌中並由雙方的工地代表簽署。

10.4試車應在本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__月內實施和完成。如試車順利實施並符合技術檔案的要求時,雙方的工地代表應在試車完成之日五天內簽署試車證書。

10.5投料試生產和效能測試不得超過__________次並在試車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月內完成。投料試生產和效能測試的詳細程式由賣方在完成試車前提出,最後由雙方協商一致。

投料試生產和效能測試,買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十的規定,準備足夠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技術人員,並準備好所規定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有關的公用工程。賣方應準備好本合同附件十所列的熟練技術人員、足夠的配件和其它專案。

買方的取樣和化驗將在雙方工地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如果合同專案在投料試生產上不能符合本合同附件十所規定的要求,雙方應對此予以調查,責任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消除缺陷。

10.6如果合同專案在投料試生產中達到良好穩定執行,雙方應確定性能測試的開始日期,效能測試的期間為__________天。效能測試的進行應根據本合同附件十,詳細情況將記錄於工作日誌中並由雙方的工地代表在效能測試完成後五天內簽署。

如果在效能測試中所有專案實現了附件__________所規定的保證數值,雙方工地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專案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10.7如果在效能測試中任何一項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所規定的效能或保證數值,雙方應會同研究失敗的原因,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10.7.1如果由於賣方原因未能達到效能或保證數值時,賣方應在雙方協商的期限內採取措施消除缺陷,所有涉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工作小時費用、裝置和原材料費用、交貨到工作現場和/或離開工作現場的運輸和保險費用以及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用等,均由賣方負責。

在收到賣方賠償的違約金後,買方應簽署合同專案驗收證書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一份。無論如何,賣方應確保合同專案達到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效能和保證數值,違約金的賠償並不能免除賣方保證期的義務。

10.7.2如果效能測試的失敗屬於買方的責任,賣方應協助買方再安排一次測試,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買方負責。

如果因為買方原因效能和保證數值在第二次測試中仍不能達到要求,合同專案應視為買方接收,測試完成後五天內雙方的工地代表共同簽署一份驗收證書,但賣方應協助買方採取必要措施使合同專案達到效能和保證數值,包括增加的技術服務費用在內的所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10.8如果因為賣方的其它原因導致試車和/或投料試生產和/或效能測試等延期,和/或導致增加額外費用,買方有權對因此所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

如果屬於買方原因,在最後一次交貨提單簽發日後_____月內仍然沒有進行效能測試,合同專案視為買方已經驗收,但賣方仍應承擔在本合同附件四規定的技術服務範圍和金額內協助買方開動和運轉合同專案的責任。

10.9合同專案的驗收並不能免除賣方對合同項目的保證責任。

第十一章保證與擔保

11.1賣方保證本合同專案能安全、穩定執行並能夠生產出符合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合格合同產品。

11.2賣方保證自己是該許可專有技術和/或專利的合法的所有人和/或擁有者,而且保證自己有權許可該項技術給買方。

11.3賣方保證其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符合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先進性、工業化和可開發性。

11.4賣方保證其提供的合同裝置是全新的,工藝是先進的,質量是優良的,設計無任何缺陷,原材料和工藝均能穩定執行和滿足本合同的目的,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

賣方保證合同裝置的使用和/或合同產品在許可地域的生產與銷售不會引起第三方的侵權指控,如果買方因使用合同裝置和/或生產與銷售合同產品在許可地域內遭到第三方的非法利用或侵犯其專有技術和/或專利和/或其它智慧財產權的指控,買方應通知賣方,賣方應在買方協助下,以買方名義與第三方進行交涉,並賠償買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費用和損害等經濟損失。

11.5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檔案完整、清晰、準確,並能滿足合同專案的設計、檢驗、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執行和維修的要求。

11.6賣方保證按期派遣熟練的技術人員向買方提供專業的、正確的和足夠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1.7合同專案的保證期為合同專案驗收通過之日起的_______個月。合同專案的擔保具體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在保證期內,如發現屬於賣方責任的缺陷,賣方接到買方的通知後立即予以修理以替換該缺陷裝置。修理的或替換的裝置保證期應從買方驗收後重新起算。

保證期內,如合同專案因賣方原因必須停止執行,該保證期應相應延長。保證期滿時,買方應簽署合同裝置保證期滿證書正本、副本各一份。

第十二章改進與回授

12.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賣方對所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賣方應免費許可買方使用這種改進。如有必要,賣方還應提供技術支援以使該技術改進能順利投入本合同專案的使用。技術支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買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所規定的條件負擔。

12.2買方有權在合同專案的運作過程中對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予以改進,買方應將其所進行的改進通知賣方並免費回授給賣方,但買方所作的任何技術改進屬於買方獨佔。

12.3任何一方有義務對對方提供的技術改進保密,並承諾不將此許可 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章保 密

13.2任何一方應對其和/或其技術人員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得的或接觸到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利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13.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技術資料:

A.現在或隨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

B.可以證明在公開該技術祕密時,該技術祕密已被任何一方所擁有,而且並非直接或間接地從對方得到;

C.從第三方已合法獲得的並不承擔保密義務的資料。

第十四章索 賠

14.1如果賣方在設計、生產、檢驗、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效能測試和保證期等過程中,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買方有權採取下列補救措施向賣方提出索賠:

14.1.1賣方負擔費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裝置或消除合同裝置的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之處,如果賣方不能派遣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買方有權自行消除該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之處,費用由賣方負擔。

14.1.3根據劣質程度、損害範圍和買方實際遭受損失的數額,降低合同裝置的價格。

14.1.4賠償因賣方過錯而造成的其它損失和損害。

14.2在保證期滿後30日內,買方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裝置缺陷的索賠通知仍然有效。

14.3如果賣方在接到買方的索賠通知後14日內未予以答覆,該索賠被視為賣方已經接受。

第十五章解除合同

15.1對於賣方的下列違約,買方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後提前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但並不損害買方可採取其它補救措施的權利:

A.在規定的交付合同裝置和/或技術檔案時間之後________天內仍未交付;

B.未能使合同專案達到本合同附件十規定的效能和保證數值的最低水平;

C.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但微小的缺陷除外,在收到買方的違約通知後__________天內仍未彌補其過失。

15.2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另一方可隨時向其發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並不損害或影響任何其它可能的補救措施。

15.3如果買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買方可依據適當的條件從別處取得與賣方未交付和/或未履行相類似的裝置、技術檔案和/或技術服務,賣方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無論如何,賣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第十六章不可抗力

16.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特快專遞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6.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結束或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6.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條件相應延伸,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時,任何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七章稅 費

17.1中國政府依據其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對買方課徵與本合同有關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稅費,均由買方支付。

17.2中國政府根據其中國稅法和與賣方國家政府關於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賣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賣方支付。

17.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八章仲 裁

18.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9.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9.2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9.3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二份。

19.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正文有衝突之處,正文內容優先。

19.5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增減和變更,須經雙方授權代表以書面形式做成和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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