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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名冊變更登記與股份轉讓合同效力是怎樣的

公司變更 閱讀(1.39W)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需要進行三個變更手續:股東名冊的變更、公司章程的變更、工商登記的變更。股權轉讓合同是股東將其在公司中的股東權益讓與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東資格而簽訂的合同,其性質屬於債權合同,合同生效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係。雙方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簽署轉讓合同時就已經生效。變更股東名冊是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內容,而非生效要件,是否變更並不影響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股東名冊的變更使受讓方現實地取得股權,從而享有並行使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股東名冊變更登記與股份轉讓合同效力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