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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靖江工傷糾紛怎麼處理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39W)
江蘇靖江工傷糾紛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協商、勞動仲裁、起訴。律師解析:在江蘇靖江,假如發生工傷糾紛,可以:1、江蘇靖江員工可以選擇與工作單位進行協和解,就爭執的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從而消滅爭執;2、調解不成糾紛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糾紛提交第三方(通常為仲裁機構),由第三方對糾紛予以裁斷;3、最後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起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