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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糾紛怎樣打官司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91W)
工傷糾紛怎樣打官司
律師解析:工傷糾紛屬於民事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訴訟的主要程式,包括當事人起訴、人民法院受理、開庭審理、判決,當事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判決以及再審程式和執行程式。
如果是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工傷待遇問題發生糾紛,應按照一般勞動爭議解決,一般先進行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