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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工傷鑑定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01W)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或者其親屬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書》影印件。
(二)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三)傷者居民身份證或死者居民身份證。
(四)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影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並按指模。
(五)傷者或死者家屬委託律師或其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還應提交:
1、律師事務所函;
2、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託書;
3、律師執業證影印件。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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