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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傷待遇賠償退休的賠償是怎樣的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6.97K)

按照工傷待遇賠償退休的賠償是怎樣的

按照工傷待遇賠償退休的賠償是怎樣的

1、退休返聘員工在從事工作過程中發生事故,不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條款進行工傷待遇申請。

2、單位應承擔退休返聘員工受傷後的賠償。單位對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有法定的賠償義務,不能夠通過協議來免除法定責任。

3、退休返聘人員雖然跟單位之間不構成勞動關係,但符合民法中關於勞務關係的特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覆

拓展資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如果發生工傷的情況,按照我國的有關規定,是不能申請工傷待遇的申請的,但是用人單位在知道退休員工受傷的情況後,是要對該退休員工進行支付相應的賠償的,因為用人單位是有法定的賠償義務要對員工在工作中所遭受的損傷進行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