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多少錢?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42W)

一、員工工傷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多少錢?

工傷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多少錢?

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傷賠償中,造成一般傷害的應該賠償的專案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護理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交通食宿費、傷殘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具體賠償金額須根據傷殘等級、本人工資及當地平均工資而定。如協商索賠無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索賠。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補償含五險一金嗎?

一般不包括,經濟補償的標準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基本工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員工工傷的賠償包括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解除勞動合同後的補償不包括五險一金,用人單位提出的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與兩部分有關,第一方面是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第二方面是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工資。勞動者在單位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