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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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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多少?

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多少?

工傷期間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否則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經濟賠償金。員工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及相關訴訟,要求單位承擔入職年限至今每年一個月及雙倍經濟賠償,同時根據工傷等級要求其賠償,如醫藥費、停工留薪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涉及未籤勞動合同、未支付加班費、未足額繳納社保的情況也可一併要求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被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怎麼維權?

在日常中,如果出現被公司無故辭退的情況,可以主張向所在的公司索要經濟補償,或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

綜上所述,發生工傷事故,在認定期間,企業不得辭退員工,如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可以主張經濟賠償,按照入職年限的基數乘以雙倍。等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員工還可以提出享受工傷待遇,傷殘補償金、工傷期間工資報酬及醫藥費用等,企業都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