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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誤工費怎樣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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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誤工費怎樣計算

法定假日誤工費怎樣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其中,①關於“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②關於“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 = 實際減少的收入 =

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 - 事故受傷後勞動(工作)收入上述計算公式也可以用相關符號進行表述, 

其中,p=誤工費賠償金額;

a=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

b=事故受傷後勞動(工作)收入。

誤工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診治以恢復健康,以及當事人的相關親屬需要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無法正常參加工作或者從事日常的經營活動,因此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由負有責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減少的收入給予的賠償。誤工費的發生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是事故責任人的責任之一,自然應當予以賠償。

誤工費的賠償對於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的維護有著重要的作用,而相關的計算是自己的賠償金額的基礎,所以有關的當事人對於此類問題的發生一定要多留意,看自己的情況符合那類規定,這樣就可以合法的計算,從而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