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賠償流程
(1)由單位在事故後30天內向勞動局申報工傷,有工傷認定書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由工傷保險機構賠償。
(2)如果單位在30天內沒有申報:工傷職工個人應在事故後一年內向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認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有鑑定結果後按傷殘等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賠償。
2、工傷勞動合同解除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傷賠償專案有哪些?
工傷索賠的賠償專案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三、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處理工傷事故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如果員工已經因為工傷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在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也需要賠償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但這兩項賠償的賠償標準是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如果公司提出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工齡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