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如何取得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5.01K)

員工在遞交工傷待遇稽核後60天內下達待遇。

如何取得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基 金支付的治療費、康復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 殘一次性傷 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單位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確定支付方。

工傷待遇稽核時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下達後,向社保遞交申請後下達的。

主要資料有:

1、工傷待遇稽核申請表、

2、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鑑定表、

3、病例、出院小結、

4、醫療發票及住院清單、工

5、傷認定書和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受傷員工申請後在60日內下達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 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 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 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 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 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 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 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 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