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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難的解決對策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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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難的解決對策主要有哪些

國家現行的在很多社會矛盾方面相關的調節機制還是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需要完善的,就比如說工傷保險待遇在申請的時候有很多朋友都會覺得這個過程太過於困難了,就算有了相應的證據很有可能也是一波三折的最終才能夠得到賠償款。有不計其數的普通百姓其實都特別的關注,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難的解決對策主要有哪些?

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難的解決對策主要有哪些?

1、編制和發揮《案例手冊》的作用。

“工傷認定舉證責任的分配關係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權益的維護,尤其關係到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問。所以關於工傷認定的相關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就顯得格外重要,《案例手冊》是工傷保險認定機構開展工傷認定工作的經驗總結,根據本地區開展工傷認定工作實際狀況進行分類梳理與總結,編制出的《案例手冊》能夠較好的反映本地區的工傷認定工作中的特殊情形。《案例手冊》不僅能夠對工傷案件爭議方進行指導與教育,辦案人員也可以作為工作參考。首先,幫助工傷案件受理者瞭解類似案件處理過程,輔導他們形成對工傷認定處理結果的合理預期。有效打消與降低非合理期望,從而降低爭議的產生。其次,工傷保險認定機構工作人員,通過《案例手冊》在處理類似案件時獲得參考,明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後,《案例手冊》是工傷工作開展的經驗總結,通過它可以實現不同地區的工傷認定機構的相互交流、相互分享、相互學習,有助於提升工傷保險認定工作的服務水平與服務質量。

2、建立調節機制,發揮溝通作用。

建立調節機制是對工傷保險認定工作固有機制的有效補充。具體方法是搭建多方交流平臺,使之成為溝通的橋樑,用於普及工傷認定標準相關知識和《工傷保險條例》法規知識。進而消除對工傷認定標準理解上的衝突與誤區,有助於高效地發揮工傷保險認定機構第三方平臺作用和價值。目的是在工傷處理過程的上游做好阻隔措施,有利於化解爭議避免矛盾升級,促使雙方接受工傷認定結果和配合工傷認定工作開展的效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建議針對有爭議案件採取一種“先溝通後認定”的解決程式,蒐集相關證據之後,作出初級的工傷認定結論,然後採取合理的溝通方式,將結果於情於理向相關方做出合理解釋,儘量取得爭議雙方的認同,為接下來的認定結論鋪好路。

3、採取多軌制運作模式稽核工傷案件。

採取多種劃分手段對工傷案件進行分類,進而選擇相適應的認定方法開展工傷認定工作。具體劃分標準如下:第一,在審查嚴格程度上進行劃分:

(1)對企業為職工購買勞動保險,且勞資雙方並無爭議的,採取寬鬆的稽核方式;

(2)對企業與員工並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實行嚴格的稽核標準。

第二,對不同案件按照發展成為疑難案件的可能性程度進行劃分:

(1)對可能性大的案件實行嚴格的稽核方式;

(2)對可能性小的採取寬鬆的稽核方式。第三,對存在明顯爭議案件成立專門小組。成立專門小組是專門針對存在明顯爭議的案件,且案件難以調和並有較大可能性進一步發展為疑難案例的。

採取專門小組審查方式的優勢在於:

(1)可以降低因單個工作人員在處理上所容易導致的疏漏,避免因工作失誤產生的爭議事由;

(2)可以集思廣益,集中團隊力量克服困難。總之,對不同案件按照上述劃分方法進行分類的作用是通過採取多軌制運作模式,針對不同類別的案件“有寬有緊”區別對待,以此達到有效合理的分配時間與精力,減少和降低爭議案件進一步“惡化”風險的目的。

4、建立健全符合規範的證據收集和稽核程式。

目前我國的“工傷認定程式設計欠科學”,對爭議案件進行工傷認定時,結論判定要嚴格依據客觀證據。為此需要在證據的蒐集、稽核過程要有建立健全符合規範的稽核程式,蒐集程式的制定要遵循:儘量一次性完成所需佐證材料的蒐集,避免重複性收集易導致的因時效性等原因產生誤差問題,且儘量收集到有利於化解爭議事項的佐證。待證據收集充分且無爭議之後再考慮做出工傷認定結論。在有效性方面,遵循凡事講究依據,事實強於雄辯。因為大量的爭議案件相關爭議方會在工傷保險認定機構的認定程式上提出質疑,符合規範的證據收集與稽核程式,既能夠確保證據的客觀性與有效性,又有利於促使爭議方接受判定結果,進而降低上訴意願,達到化解爭議的目的。

5、建立自查機制減少爭議產生事由。

在眾多的工傷認定案件中,難免會存在因工傷保險認定機構自身失誤造成的錯判情形。這種情況也易產生矛盾,誘發爭議。要解決這類問題,需要工傷保險認定機構工作人員保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從自身工作失誤篩查這一角度人手,建立自查機制,有效降低因失誤造成的負面影響,及時糾正錯誤,阻止爭議的進一步擴大。例如,當工傷案件已經進入爭議程式時,就應該及時啟動自查程式,篩查認定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失誤之處。如果確實存在,即刻與相關方溝通解決,避免案件在行政複議、法律訴訟等環節中進一步惡化。

由此來看,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難的解決對策主要還是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在其中要起到關鍵的作用的,我國工傷保險待遇這方面的調節機制和執行模式不得不說是需要改革的,整個稽核程式可能到目前來說還是相對的比較繁瑣的,不過要解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難的這個問題也不是一時半會就能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