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職業病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賠償的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7.08K)

職業病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賠償的

一、職業病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賠償的

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因職業病被鑑定為五、六級傷殘的,可以得到以下賠償:

(一)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 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三)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因職業病被鑑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可以得到以下賠償:

(一)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業病是我國勞動者在進行工作時,較為常見的一類疾病。相關的勞動者可以按照要求,申請相關的勞動鑑定。憑藉這類鑑定結果,到我國指定的勞動保險單位,申請相關的勞動賠償。保護這類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於相關的疾病治療和相應的生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