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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用籤解除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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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死了用籤解除勞動合同嗎?

人死了用籤解除勞動合同嗎?

不需要,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期滿等。死亡,意味著勞動者作為自然人從主體上的消滅。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該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蹤,是公民下落不明滿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法院宣告其失蹤並對其財產實行代管的法律制度。當勞動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作為民事主體和勞動關係當事人,無法再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自然也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當然終止。

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前,因出現重大變故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勞動關係的解除可能會簽訂相關協議,對於協議的內容,則完全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行商定,一般情況下會包括支付未領取的工資、經濟補償、年休假工資等內容,就勞動關係的解除進行一次性解決。

二、勞動合同解除的種類有哪些?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人死了不用籤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如下,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除了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之外,其他兩種方式,用人單位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