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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遲延履行違約金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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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遲延履行違約金過高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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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的,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其他給付。約定違約金是當事人通過約定而預先確定的,在違約後生效的獨立於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