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試用期提前三天被辭退還去嗎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3.07W)

不用去了。試用期內辭退員工不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但用人單位應當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有違法犯罪、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等情況。沒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不得辭退試用期內的員工。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提前三天被辭退還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