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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員的職責是什麼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1.31W)
勞動爭議調解員的職責是什麼
律師解析:勞動爭議的調解員具有下列職責: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對本企業或轄區內發生的事實清楚、線索明晰、爭議標的額較小的簡易案件進行調解工作;接收、審查當事人提交的勞動爭議調解申請;積極促使勞動爭議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做好勞動爭議調解案件統計及案卷整理、歸檔等工作;其他。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聯絡群眾、熱心調解工作,並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擔任。
第十三條
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