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教師職業年金什麼意思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2.37W)

職業年金是隻限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按單位8%和個人4%存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退休後,有兩種方式(任選一種)領取:一是全部購買商業保險,按約定每月領取。二是按退休法對應的計發月數發,發完為止。
領取職業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幾種:
退休後一次性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然後按保險約定按月領取待遇;
退休後選擇按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發完為止;
出國(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在職期間去世,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教師職業年金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