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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1.73W)

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有:
1、適用條件不同。補償金的補償條件比較簡單,強調的是向勞動者傾斜,而賠償金強調的是對損失的一種賠償。
2、主觀過錯不同。補償金不考慮主觀過錯,而賠償金是強調過錯責任的。
3、單向或雙向不同。補償金是單向的,而賠償金是雙向的,既有企業向員工賠償,也有員工向企業賠償。
4、法律性質不同。補償金是對勞動者的補償,而賠償金是對過錯方的懲罰。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