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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辭退是真實的嗎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3.15W)
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辭退是真實的嗎
律師解析: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辭退不是真的。
如果勞動者具有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情形的,單位不能以裁員或者無過錯性辭退的方式來與勞動者解約;但是仍然可以通過協商一致或者過錯性辭退的方式來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